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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招生专业计划表 09年军事经济学院招生计划及可能的分数线

2024-04-07 06:05:04 | 90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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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本科招生专业计划表 09年军事经济学院招生计划及可能的分数线

2010招生简章:海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名为海南大学,学校代码为10589。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校区(主校区,位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城西校区(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号,只招收应用型本科)、儋州校区(位于儋州市宝岛新村,只招收应用型本科)。

第三条学校创建于1958年,于2007年8月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原海南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的海南省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财政部与海南省共建高校和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第四条学校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等8个门类,设有19个学院和1个公共教学部。建有1个重点学科(作物遗传育种)、6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个农业部重点学科、10个海南省重点学科、1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5个海南省重点实验室、2个海南省工程中心,拥有博士后流动站1个、博士点11个、硕士点74个、本科专业70个、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特色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42门、教学1人。是海南省惟一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2010年我校推免指标345人,其中推荐到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天津大学等46所外院校150人。我校部分专业将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具体专业和培养方案待定)。

第二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以校长、分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和统筹管理。下设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以校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组成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设立招生监督电话(0898-66183734),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经教育部审核批准,面向全国内地31个省(区、市)招生,2010年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采取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依此类推。

第九条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但在考生投档分数相近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或因特长加分的考生,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文件,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加分和优先录取规定,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投档分(指考生高考成绩和政策规定加分之和)为准。对第一志愿报考农科类专业考生,在生源不足情况下,根据所在省(区、市)有关规定,认同政策性降分考生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对各专业的录取,按以下原则执行:

(一)对同一轮投档的考生,没有特别说明时,录取考生专业一般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即高分考生优先满足专业志愿。当所有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在学校三个校区(海甸、城西和儋州校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为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水产养殖学、草业科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园林、园艺、园艺(花卉与景观设计方向)、园艺(草坪科学与工程方向)、植物保护、植物保护(农药方向)、植物保护(农药与农产品安全方向)、农学(观光农业方向)等农学类专业,实行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另外,同一轮出档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并同意专业调剂的情况下,若农学类有关专业未录满,对于填报有农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到以上相应的农学类专业。

(三)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按以下规定执行:

(1)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艺术类相应批次控制线,海南省采用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省份考生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如果考生所在省组织专业统考,考生还须同时获得统考合格证),根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考生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考生;

(2)音乐表演(器乐古筝)和音乐表演(器乐二胡)专业录取时分别按照古筝和二胡测试成绩进行单独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身高必须是172厘米(含172)以上;

(4)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复试,凡发现专业测试有舞弊行为,或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且复试的专业水平严重达不到原专业测试水平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四)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要求报考考生具备一定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需测试绘画水平,测试不合格者转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

(五)外语类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俄语专业为零起点教学),要求考生,口齿清晰,英语成绩良好。报考外语专业考生参加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以各生源省(区、市)规定为准,录取时参照各地规定执行。

(六)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学校招收篮球、排球和田径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2010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三条江苏省招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2B,必测4C1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选测科目见江苏省招办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第十四条所有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此外,绘画、艺术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表演及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学习音乐、表演和舞蹈的生理条件。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五条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对未经学校批准,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15天内未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符合《海南大学新生注册前调整专业规定》和《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规定》条件者,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调整专业。

第十八条学生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见附件。

第二十条学校设有各种等级奖学金和助学金,每年约有30%左右学生可获得。另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开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等相关招生信息,通过以下方式公布和咨询。

学校网址: 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

办公电话:0898-66266469传真:0898-66260171E-mail:66266469@163.com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570228)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附件:海南大学2010年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和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一览表

(我:刘胜伟)

本科招生专业计划表 09年军事经济学院招生计划及可能的分数线

09年军事经济学院招生计划及可能的分数线

分数580左右,本科生)

一、招生专业
学院以下专业招收地方应届高中毕业生:
军需勤务指挥专业:为我军培养具有军事学学士学位,从事军需勤务工作的初级指挥人才。
管理工程专业:为我军培养具有管理学学士学位,从事军需、物资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共分军需管理和物流管理两个专业方向。
军队采办专业:为我军培养具有管理学学士学位,从事军队后勤物资、装备、服务、工程采购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军队财务管理专业:为我军培养具有管理学或经济学学士学位,从事军队财务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共分军队财务、基建财务和装备财务三个专业方向。
军队审计专业:为我军培养具有管理学或经济学学士学位,从事军队会计和审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须知
学院主要招收理科生,会计学专业、军队财务管理专业(军队财务方向)招收少量文科生;主要招收男生,部分专业招收少量女生(文理科及男女生以当地省、市教育厅公布的数量为准)。
凡年龄在20周岁以下,政治思想好,志愿献身国防建设事业,身体健康,外语语种为英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考生必须在提前批志愿栏内以第一志愿填写“军事经济学院”及专业名称。报考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提前单独录取。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地方院校的录取。
新生入校后,三个月之内,学院对其政治、身体等进行复查,如符合条件,办理参军手续,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部队供给制待遇。
2005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计划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培养目标 学历 学制 文理科 外语语种 划线类别 性别 专业类别 合
计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江苏 安徽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四川 陕西 甘肃
11002004 军队采办 后勤采购干部 本科 四年 理 英语 二类 男 非指 40 2 3 4 2 3 2 2 2 4 4 4 2 4 2
10104007 军需勤务指挥 军需助理员 本科 四年 理 英语 二类 男 非指 40 2 2 2 3 3 3 3 3 4 4 2 2 4 3
11002002 装备经济管理 装备财务管理干部 本科 四年 理 英语 二类 男 非指 22 2 2 2 2 2 2 2 2 2 2 2
女 3 1 1 1
11001001 管理工程 军需工程技术干部 本科 四年 理 英语 二类 男 非指 25 2 2 2 2 2 2 2 2 3 2 2 2
11002001 军队财务管理 财务干部 本科 四年 理 英语 二类 男 非指 60 4 5 5 5 5 5 5 5 8 6 4 3
本科 四年 理 英语 二类 女 5 1 1 1 1 1
基建财务干部 本科 四年 理 英语 二类 男 非指 43 2 3 3 2 4 4 3 2 2 6 4 2 3 3
女 2 1 1
11002003 军队审计 审计干部 本科 四年 理 英语 二类 男 非指 20 2 2 2 2 2 2 3 2 2 1
女 5 1 1 1 1 1
合计 265 13 15 21 11 20 17 20 17 21 21 29

本科招生专业计划表 09年军事经济学院招生计划及可能的分数线

我是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单独招生考生,听说有4年制 5年制 专科之分,谁能告诉我各自的专业及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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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08年单独招生简章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所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0年3月起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主要为全国中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培训师资、管理干部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院拥有10个硕士点、34个本科专业和8个高职专业。学院除招收高中毕业生外,根据原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暂行规定》【(87)教学字012号】和原国家劳动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单独招生办法》【劳部发(1997)41号】文件的规定,采取单独命题、考试、录取的办法,从技工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中招生,为职业教育培养师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热烈欢迎有志于献身职业教育事业,符合报名条件的技工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踊跃报考。

一、招生专业及对象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学制四年,招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
2.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模具方向):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铣工、刨插工、磨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3.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铣工、刨插工、磨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4.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铣工、维修电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5.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汽车驾驶、汽车修理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6.电气技术教育: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电维修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7.应用电子技术教育: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电维修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学制五年,工种不限,招收具有所学工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9.数控技术(国家示范专业):高职,学制三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铣工、刨插工、磨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1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国家示范专业):高职,学制三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汽车驾驶、汽车修理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11.机械制造与自动化:高职,学制三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铣工、刨插工、磨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12.汽车运用技术:高职,学制三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汽车驾驶、汽车修理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13.应用电子技术(天津市示范专业):高职,学制三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电维修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14.电气自动化技术:高职,学制三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电维修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15.计算机应用技术:高职,学制三年,工种不限,招收具有所学工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招生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陕西、甘肃、宁夏。

二、考试
1.理论课考试科目及记分方法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运用技术等专业:
理论课:数学、物理、语文、英语、机械基础
(2)电气技术教育、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等专业:
理论课:数学、物理、语文、英语、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
理论课:数学、物理、语文、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的客观题部分均采用答题卡答卷。考试成绩由接受报名单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本人也可网上查询。
成绩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考生如对本人的分数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向本省接受报名单位提出复核分数申请,各省以传真方式通知学院招生办公室,学院招生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查询结果由本省接受报名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2.考试时间及地点
理论课考试:6月7日至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操作技能鉴定:6月10日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安排考核。
3.主要参考教材
《语文》全国技工学校统编教材,中国劳动出版社第四版
《数学》、《物理》全国技工学校统编教材,中国劳动出版社第三、四版
《机械基础》、《电工基础》、《电子技术基础》全国技工学校统编教材,中国劳动出版社第三版
《计算机文化基础》郝兴伟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
《计算机应用基础》王会燃 薛文生主编 科学出版社
《C程序设计》谭浩强 著 清华大学出版社第二版
《英语》初级中学课本,高中一、二年级教材

三、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技工学校或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具备报考专业所要求的工种和技术等级;
(3)身体健康, 五官端正;
(4)具有所在报名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正式户口。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中学、中专、职业中学在校生或毕业生;
(2)被普通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截止2008年9月1日);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和志愿填报
报名工作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负责,下设若干报名点。
1.报名时间:2月20日至3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办法:2008年报名采用计算机报名和手工报名相结合的办法。考生须持户口册、本人身份证、技工学校毕业证、同一底版的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设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填写《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08年单独招生报名登记表》,同时说明操作技能水平情况(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须于2008年6月10日前通过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向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供职业资格证件的复印件。持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指兼报四年制本科考生)、参赛获奖者须于6月10日前将证书原件寄往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本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批准报名,核发准考证(具体过程见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单独招生报名工作流程)。
3.志愿填报:考生应在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同时填报志愿,要按照填表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具 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在填报本科志愿时可顺序填报),填报后不得更改。
4.西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免费教育师范生报名、志愿填报及有关事项具体见《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08年单独招生免费教育师范生办法》(津工师报〔2008〕10号)。
5.理论课考试费:150元。
6.操作技能鉴定费:依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鉴定收费标准收取。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主要看考生本人的表现。考生所在单位必须严肃、认真、如实 地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等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若考生直系亲属(指父母或抚养者)或主要社会关系(指与考生政治思想、经济上有直接联系者)有重大问题,应附证明材料。

六、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2003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工作须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所有考生必须进行转氨酶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和办法
录取工作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天津市教委和招生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录取新生按照德、智、体、技能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在操作技能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先本科后高职分批次进行。
提前批次:免费教育师范生,只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免费教育师范生专业且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排名在本省该类单独招生计划范围之内的考生,以单独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一批次:本科(四年制),按考生志愿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本科(五年制),按考生志愿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三批次:高职,按考生志愿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在6月10日前不能提供操作技能等级证书(或证明材料)者不予录取。

八、有关政策
1.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考生,操作技能免试,并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100分投档。
2.全国技工学校系统技能大赛前三名考生,操作技能免试,并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80分投档;第四名至第十名的考生,操作技能免试,并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50分投档。
3.获得省(直辖市、自治区)青工大赛和技工学校系统技能比赛前三名考生,均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30分投档。
以上加分政策适用于考生录取到与所学工种相对应的专业。考生加分时只享受最高加分,不重复加分。
2007年全国技工学校技能大赛的参赛选手参加2008年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原始分成绩达到当地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并被录取到本科专业的,学院一次性奖励8000元;享受加分政策后成绩达到当地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并被录取到本科专业的,学院一次性奖励5000元。

九、新生入学复查
被学院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学院将进行文化课、操作技能复试和体检的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
技能复试: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标准》所规定的相应工种技能等级标准和录取时考生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要求进行复试,技能复试不合格者,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原地补习技能。

十、待遇
获得学籍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

十一、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录取的考生每年需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十二、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简章规定为准。 90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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